(两会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 专题:2023全国两会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