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7日电 据新华网援引新加坡亚洲新闻电视频道消息,美国两家律师事务所已经以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航油”)误导投资者为由,代表投资者分别对中国航油提起诉讼。
提出诉讼的两家美国律师事务所是MURRAY,FRANK & SAILER LLP和LERACHCOUGHLIN STOIA GELLER RUDMAN & ROBBINS LLP。
这两家律师事务所没有透露代表哪个投资者,但它们呼吁那些在2004年2月5日至11月30日之间购买中航油股票的投资者加入诉讼。如果获得足够数量的投资者的支持,这两家律师事务所分别提起的诉讼可能成为集体诉讼。
中航油于2004年11月30日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债务重组。新加坡高等法院12月10日裁定,中航油须在2005年1月21日前提交债务重组计划、债权人名单和债务额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计划书,并在2005年6月10日前召开债权人会议。(王建新 张永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