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3日通过了第三份对伊朗制裁决议 ,进一步加大对伊朗核计划及其相关领域的制裁。分析人士认为,这一决议并未解决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与伊朗之间的深层次矛盾,双方进一步博弈在所难免。
对伊“以压促谈”
这份新决议由英、法、德三国起草,其基础是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与德国外长今年1月在柏林会议上达成的要点。与安理会此前通过的两份决议一样,它仍然遵循适度施压和鼓励并重的“双轨”策略,希望最终达到“以压促谈”以及通过外交谈判解决伊朗核问题的目的。
一方面,新决议在现有制裁基础上增加了对伊朗官员的强制性旅行禁令、扩大贸易和金融制裁范围、授权各国检查伊朗货物等措施。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指出,新决议的目的不是惩罚伊朗,而是推动激活新一轮外交努力,有关制裁措施不针对伊朗人民,也不影响各国与伊朗正常的经贸和金融往来。
另一方面,决议为进一步采取外交手段解决伊核问题留下了充分余地。决议强调要加强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权威,肯定该机构与伊朗合作的进展,支持双方继续合作。决议强调,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与德国愿意在2006年6月提出的“一揽子”方案基础上通过谈判解决伊朗核问题,鼓励欧盟负责外交与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索拉纳继续与伊朗沟通,以便为恢复谈判创造必要条件。
为进一步强调决议所释放的“促谈”信息,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与德国在决议通过后发表共同声明,重申致力于通过谈判解决伊核问题,敦促伊朗接受“一揽子”方案。六国还表示已要求索拉纳与伊朗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贾利利会面,商讨双方关心的问题,以便逐步创造恢复谈判的条件。
未获全票支持
2006年12月和2007年3月,安理会分别通过了两份包含对伊朗制裁内容的决议,而且两份决议均一致通过。为了使第三份决议同样获得全票通过,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做了不少努力。
英、法、德三国在今年2月下旬起草决议并向安理会散发,南非、印度尼西亚、越南和利比亚4个非常任理事国随即提出保留意见,认为在当前伊朗表现出积极合作态度的情况下加大制裁,将不利于伊朗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合作,有的国家甚至暗示会在表决中投反对或弃权票。
为了消除四国的疑虑,英法对草案内容作了少量非实质性修改,如进一步强调和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在解决伊核问题中的作用、指出对伊朗航空和船舶运输货物进行检查时必须符合国际法和相关条约等,英法还两度推迟表决时间,为外交游说创造更多机会。
尽管如此,印尼仍坚持立场,以一张弃权票成为安理会15个理事国中唯一表示保留意见的国家。南非、越南和利比亚尽管最终在表决中投了赞成票,但这并不意味着三国对草案内容的完全赞同。南非常驻联合国代表库马洛在表决前的解释性发言中说,南非并不赞成进一步制裁伊朗,投赞成票纯粹是出于维护安理会团结的考虑。对于美英法等西方国家来说,新决议未能获得一致通过或许是一憾事,因为这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决议的象征性意义。
新一轮博弈开始
新决议通过后,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要在90天内向安理会提交报告,说明伊朗是否已按照决议暂停铀浓缩等活动。如果报告确认伊朗已执行决议,安理会将解除制裁,否则将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第四十一条“进一步采取适当措施”,这意味着安理会还可以考虑再通过决议,继续加大对伊制裁力度。
从伊朗领导人目前的表态来看,伊朗似乎并没有作出让步的打算。与此同时,美国也没有放松对伊朗的压力。美国最近提出一份新情报,指出伊朗曾于上个世纪90年代进行与核武器有关的高爆炸药及导弹研制等问题,伊朗政府则表示这些情报纯属伪造。
就在安理会通过新决议的当天,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在维也纳开幕。巴拉迪在会上表示,伊朗还没有对美国这份最新情报作出足够的答复。他敦促伊朗尽最大可能予以配合,澄清这一“严重问题”。由此可见,围绕伊核问题的新一轮博弈已经拉开了帷幕。(王湘江 吴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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