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门8岁女孩欲结束与30岁丈夫婚姻 需交补偿金
2008年04月16日 16:58 来源:环球网 发表评论
由于未到青春期,也门一家法庭15日判决结束一名8岁女孩与一名30岁男人的婚姻,但是同时,女孩需向前夫提供赔偿。
据英国媒体报道,今年4月,这名8岁女孩的律师和人权组织成员沙塔·纳赛尔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女孩和其丈夫离婚,因为女孩的丈夫对其进行身体虐待,并强行要求与其发生性行为。
日前,法院判处结束二人的婚姻关系,但同时要求女孩家人向其前夫支付250美元的补偿金。
律师表示并不清楚法庭判罚赔偿的原因。而且,他称,结束婚姻关系并不等同于准予离婚,女孩的丈夫还可能再次恢复婚姻。(郭芳)
【编辑: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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