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9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特区政府将于20日在立法会引介《选民登记法》、《行政长官选举法》、《立法会选举法》修订法案。其中《选民登记法》修订案接纳咨询意见,无论自然人选民或法人选民,均可申请注销选民登记。
倡留电子选民登记方式
在优化选民登记程序方面,法案明确建议年满17周岁且可合理认定其年满18周岁时,选举资格不会因任何事由而受阻碍的永久性居民,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可办理提前选民登记。
为免市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伪冒签名登记为选民,法案建议申请人必须亲自前往公职局或各服务地点办妥登记,或利用本身的合格电子签名证书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
团体登记每5年须续期
法案建议法人确认的有效期为5年,且获确认的法人须每年提交活动报告。法人须于确认有效期届满前150日至90日期间申请续期,逾期不递交续期申请,确认于有效期届满时即告失效。
法案亦建议不再因举行选举而中止选民登记。日后不论是否选举年,统一在每年1月内连续10日展示选民登记册,其内载有截至上年12月31日已办妥登记手续的选民名单,选举日期公布日已载于完成展示的选民登记册内的选民,才有选举资格。
倡取消选民证打击贿选
为加强打击贿选,法案建议取消选民证。凡符合条件且未登记的市民仍须办理登记成为选民,方可参加选举。鉴于涉及选民登记的犯罪行为是选举犯罪行为的前奏,法案建议即使犯罪未遂,亦科处既遂犯的刑罚。
法案建议,对为影响某人作选民登记以确保有关投票意向而亲自或透过第三人提供、许诺提供工作、对象、服务或利益者,可处1至5年徒刑。
图片报道 | 更多>> |
|
- [个唱]范范个唱 张韶涵助阵破不和传言
- [情感]男子街头菜刀劫持女友
- [电影]《非诚勿扰》片花
- [国际]乌克兰议员在国会比试拳脚
- [娱乐]庾澄庆说没与伊能静离婚
- [星光]小S台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语晨与周杰伦绯闻成焦点
- [科教]南极科考雪龙船遭遇强气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