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二十九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专程来香港出席座谈会,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的问题的决定。 中新社发 王丽南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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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二十九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专程来香港出席座谈会,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的问题的决定。 中新社发 王丽南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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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十二月二十九日电(记者 齐彬)为了让香港各界更深入地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香港政制发展问题的决定,推动香港民主发展,香港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周六傍晚联合主办两场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以及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张晓明专程赴港,介绍有关内容,回答与会人士的提问。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周六上午闭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二0一二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决定在明确二0一二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可以作出符合循序渐进原则的修改的同时,明确二0一七年行政长官的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以后,立法会的选举可以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于座谈会致辞时表示,推进香港的民主选举制度,是中央、特区政府,以及香港市民的共同愿望;而最终达至普选产生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全部议员,是《基本法》确定的目标,必须达到。曾荫权指出,人大常委会在作出决定前,已充分考虑各方的意见,在确保维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前提下,使香港的选举制度能按照《基本法》实现普选的最终目标。特区政府对这项决定表示欢迎和感谢。
乔晓阳介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审议情况,他强调,有关决定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对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作出的又一重要决定,具有不容置疑的法律效力。他进一步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作出决定是中央的宪制权力,因为香港是直辖于中央的地方行政区域,地方行政区域政治体制的决定权在中央,是单一制国家的应有之义,这是各方进行沟通交流的基础。
乔晓阳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最核心、最重要的内容,是明确了香港实行普选的时间表,即行政长官可以在二0一七年实行普选,而立法会在其后,即最早可在二0二0年实行普选。这个普选时间表是按照基本法立法原义能做到的最积极安排,是在二00七/0八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未能修改的情况下按照循序渐进原则能做到的最积极安排,是香港社会各界所能接受的最大公约数。
乔晓阳指出,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事关香港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和广大香港同胞的利益,事关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中央始终高度关注和重视香港的政制发展问题。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既是履行宪制责任,表明中央不仅将最终达致普选的目标郑重写入基本法,而且以实际行动坚决落实基本法,同时也是对香港社会期盼的积极回应,体现中央听取港人意愿和诉求的诚意,表明了中央对广大港人的信任。他表示相信,香港特区政府一定能够高举基本法的旗帜,团结香港各界人士和广大市民,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妥善处理香港政制发展问题,顺利实现基本法规定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
乔晓阳、李飞、张晓明还回答了与会人士的多个提问,内容涉及决定的具体内容、立法会功能界别改革、普选时间表以及特首普选提名委员会组成等诸多方面。香港特区主要官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立法会议员、各区议会正副主席以及其他香港社会各界人士数百人参加了两场座谈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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