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6日电 澳门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巨贪案昨日(五日)开审,主审法官岑浩辉在起诉书中指欧文龙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作虚假声明、洗黑钱等七十六项控罪。据澳门日报报道,欧文龙在庭上首次开腔辩称,所有土地、工程及服务合同批给均依法,否认是涉案公司股东,只是协助有关公司提供专业服务,还辩称其财产来源合法。
欧文龙还指起诉书提及部分内容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抵触现行法律“无罪推定”的原则。
对于主审法官岑浩辉用了五个小时宣读长逾一百页的起诉书,欧文龙答辩时,首先要求就起诉书内容作概括性陈述。虽然岑浩辉一再强调在整个审讯过程中,欧文龙一定会有足够时间就每一项控罪作辩,但最后在欧文龙一再坚持下,岑浩辉终于同意给予欧文龙二十分钟作概括陈述。
辩称依法批给工程
欧文龙在陈述中指,起诉书共六百二十九条陈述条款中,对其归责的指控,有关在任职运输工务司司长期间批给的公共工程及服务,完全依照现行法例;至于起诉书内提及的公司,都是承接顾问服务,属商业行为,并非如起诉书所指的受贿行为。欧文龙同时否认是涉案公司股东。
涉及私人投资者的项目方面,欧文龙辩称,国际投资者有本身的国际顾问公司订定投资策略及开标程序,政府官员不能干预,并指法院可要求私人投资者作商业说明。
财产来自家族生意
有关财产与收入不相称及申报财产作虚假声明,欧文龙表示,在申报财产时有时间差。由于司长任期为五年,所以只在财产有变动时才申报。由于并非涉案公司及户口持有人,概念中认为不需要作相关申报。
此外,在就任司长之前已工作数十年,亦有投资家族生意,所以财产来源很容易理解。
欧文龙还指责起诉书混淆不清,连很明显是合法的出粮户口都描写成不合法;有部分新增内容只有说明,没有证据,抵触法律“无罪推定”的原则。起诉书前后矛盾不清晰,令被告很难辩护。
案指回归前已受贿
案情指出,回归前欧文龙在担任焚化中心曁污水处理站办公室主任期间,已开始利用职权收受利益。特区成立后,自二○○二年开始,澳门多项大型基建工程陆续上马,以及筹备东亚运场馆等工作,欧文龙利用职权收受利益的情况更严重,甚至与多个商人结合成利益共同体。昨日的起诉书中,亦首次证实欧案涉及赌场酒店,包括金都、星际、威尼斯人及路凼银河度假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