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日电 内地由4月1日开始对供澳蔬菜实施新的强化检验检疫措施,所有供澳蔬菜均须实施检验检疫备案管理。经备案的菜场由检验检疫部门出具加工原料供货证明,经拱北口岸抽查检验后方可输澳,以加强蔬菜的源头管理。
据澳门日报报道,为确保供港澳蔬菜质量安全,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管理的通知》,要求从4月1日起内地所有供港澳蔬菜实施检验检疫备案管理。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植检处表示,新措施旨在强化供港澳蔬菜的源头管理和追溯机制,更严密地做好出口蔬菜的监管。
新措施正式施行后,所有出口蔬菜均须接受备案管理,非叶菜类的生产基地亦须首先在产地备案,由基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监管并出具加工原料供货证明,贸易企业在出口报检时凭“证明”抽验出口。
为强化收购加工场的管理,内地检验检疫部门倡导收购加工企业按照“公司+基地+标准化”管理模式,保证供港澳蔬菜来自检验检疫备案的种植基地。检验检疫机构将全面检查,结果和获准备案的种植基地及其对应的收购加工企业名单将上报国家质检总局,总局将在网站统一公布以便查询。未获公布的收购加工企业将暂停对港澳出口蔬菜。
新措施还包括对供澳蔬菜实施标识和铅封管理。供澳蔬菜的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必须标注种植基地、收购加工企业名称、地址、基地备案号、注册登记号、批次号、产品名称和生产日期,以便消费者识别和追溯存在问题的蔬菜。
去年内地输往本澳的蔬菜共5380公斤,增长7个百分点。其中珠海辖区输澳2200公斤,来自11个注册种植场和5家注册收购加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