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51岁父亲淫辱13岁智障女儿 判囚42月
2008年01月23日 15: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月23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一名任职地盘工人的51岁父亲2年多来多次淫辱其13岁轻度智障女。家人其后得悉事件,时过一年仍不报警,大女儿后来终忍不住告诉老师从而揭发事件。地盘工早前在香港高等法院承认6项猥亵侵犯罪,22日被判囚42个月。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判刑时表示,事主的心理报告称,她容易受到父亲侵犯,但讽刺地因她智障导致没有因事件而感不开心。被告的精神报告显示他容易有性冲动,常以性来减压,不能控制性欲及情绪,且不懂体谅女儿。
法官说,被告除了认罪外没有任何求情因素,而此案之情况也相当严重,事主为1名智障人士,而且事件涉及违反诚信,所以此判刑需要收阻吓作用,最后决定判处被告需监禁3年半。
据控方案情透露,事件始于2003年5月,51岁的被告趁患有轻度智障的女儿睡觉时潜入其房,唤醒她后抚弄其胸部和私处,女儿惊慌下没有呼救。1个月后,被告又趁女儿在房内更衣时从后触摸其胸部及私处,还要求她脱裤。事后被告给女儿10元,要她保守秘密。
其后2年,被告先后4次以同样手法非礼女儿。直至2005年夏天,女儿向母亲投诉后,没再被非礼。其母和大女儿之后看顾事主。今年1月,大女儿因功课繁重,感到巨大压力而向教师倾诉,从而揭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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