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韶关十二月二十六日电 (记者 冯昶)广东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王友福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从二00七年一月一日起,港澳居民来韶关申办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将进一步放宽。他表示,全广东省都同样实施这一放宽政策。
王友福称,港澳居民在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其可以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新增加以下行业:一是种植业。包括谷物及其他作物的种植;蔬菜、园艺作物的种植;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中药材的种植。二是饲养业。包括牲畜的饲养,猪的饲养,家禽的饲养。三是养殖业。包括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四是计算机修理服务业。包括计算机维修及其他计算机服务。五是科技交流和推广业。包括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
与此同时,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从事本次新增加的种植业、饲养业或养殖业的,其营业面积不受三百平方米的限制。
王友福同时提醒:港澳居民申请登记的经营项目涉及种子生产经营、农业转基因植物生物生产经营和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应按有关规定,先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再持身份证件、身份核证文件及《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向经营所在地有关管理机关申请前置许可,提交有关证件、文件的复印件,办理前置许可手续。之后,持许可证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