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6日电 澳门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指出,在听取立法会意见后,考虑限制获首三百万元不动产转移印花税的豁免者前一至三年不准出售,否则全数补响应缴税项,以助夹心阶层人士置业。相信一次性特惠措施及禁售年期限制可控制炒风。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特区政府认同来年统一将自住及租赁房屋免税额定为三千五百元,除可让九成以上居民受惠外,亦一倂解决租赁单位房屋税减半可能出现的不公平。政府表示明年全面检讨烟草税。
对于现正交由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细则审议的政府○八年度财政预算案法案中所建议:豁免所有非出租房屋的房屋税及出租房屋获半数减免,有议员担心出现富者得益多,贫者得益少,且难界定房屋的租赁与否。
谭伯源昨日表示,特区政府在听取委员会意见后,认同房屋税免税额为三千五百元的取向,有关免税额可令现时共廿一万多的房屋单位中的百分之九十的业主受惠,即使超出免税额的一成业主,其单位亦可获三千五百元减免,相信可令受惠居民更全面。
统一免税定额后,可一倂解决有议员担心自住房屋全免,租赁单位减半可能出现的不公平,及难以界定房屋租赁与否的问题。
对于有议员担心对明年一月一日前仍无物业的成年澳门永久性居民从首购三百万元不动产可获转移印花税豁免,可能有人在措施实行前出售手上物业再买楼,以及由此吸引炒家入市引起炒风,推高楼价。
谭伯源重申,豁免首购三百万元不动产转移税的政策设想,是政府认为已透过社屋、经济房屋和对靑年租屋、置业计划,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低收入人士和适婚靑年置业的问题后,希望对部分具一定经济能力、但不具条件申请经屋的夹心阶层和中产人士,明年若有意在私人房屋市场购买物业,透过一次性税务优惠协助其降低居住成本,主体的受益者是现时无物业、但明年需要买楼自住的成年澳门永久性居民。
对于议员担心税务优惠可能引发炒风、推高楼市,他相信只是少数。因此,政府将在实施条文清晰界定和限制,考虑设定一至三年的期限禁售期,禁售期内出售,须向政府全数补响应缴税项,防止炒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