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8年以取消福利分房为标志的中国住房制度改革拉开序幕,经济适用房也就此进入中国城市居民的视野,从最初的“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到2003年以后定位为“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既有过圆低收入家庭“多年家园梦”的荣光,也有过因操作不规范而引发口诛笔伐的尴尬。
2008年底,正在国家启动新一轮保障性住房大规模建设之际,在广东、山东、辽宁等地却传出了停建经济适用房的消息,是耶,非耶?经历“10年之痒”的经济适用房到底该何去何从,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十载经济适用房弊端丛生
经济适用房在中国起步之初,因其定位为国内最主流的住房供应方式,土地实行划拨方式供应,80%以上的城市家庭均可以购买,对于户型、面积等等也没有严格的规定,一些地方因此出现了一些经济适用房的怪现状:在济南阳光舜城内,一批2000年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中,面积最大的290多平方米,面积最小的也有约160平方米;在全国最大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北京回龙观文化住宅区,一套经济适用房的装修花费就将近30万元……
2003年8月,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的国发18号文出台,经济适用房也从此由“住房供应主体”被改为“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自此以后,中国房地产市场开始了长达五年的“牛市”,一直到2008年开始“刹车”。
在这五年中,房地产市场的高速发展使得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价差普遍拉大。许多打着经济适用房名义建设的房子,实际上是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等集资兴建的,这其中许多购房者并不属于中低收入群体,部分购房者甚至拥有两套以上的住房。
真正面向社会中低收入群体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房则相对较少。然而,即使在这些相对较少的房子中,由于“地段偏远、配套不全、户型不合适”等等一些原因,政府费力建成的经济适用房中低收入群体并不买账,许多低收入家庭最后不得不忍痛放弃苦等多年的购房机会。
2008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开始降温并逐渐走向低迷,开发商资金普遍吃紧。由于经济适用房建设投入大、利润低,在北京、济南等地出现了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土地招标“流标”的情况,经济适用房建设也因此又一次陷入尴尬。
停建经济适用房的日照样本
经济适用房走过十载,功劳不可谓不大,但尴尬也几乎从未间断。就在国家启动大规模保障性住房投资之际,广东、山东、辽宁等沿海地区传出停建经济适用房的消息。记者从山东省建设厅住房处获悉,目前,山东省内日照、莱芜两市都已经停建了经济适用房,其余15个区市仍然按照规划有序推进经济适用房的建设。
但无论是在日照还是莱芜,停建经济适用房并不意味着停止供应“经济适用房”,两市都采取了“建房市场化、补贴货币化、租房购房自住化、运作规范化”的思路,变传统的“补砖头”为“补人头”,这一思路经过多年不断的摸索和实践,目前已经日臻完善,并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
日照是山东省最早停建经济适用房的城市。据日照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厉建伟介绍,日照市从2003年开始停建经济适用房,最初指定一块土地的拍卖收益作为经济适用房专项补贴资金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进行摇号补助;从2005年开始,补贴资金直接从日照市土地收益中列支,并根据当地房价年涨幅实施同比例浮动,以同步减轻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负担。
日照的模式较好地解决了传统经济适用房“建设和购买资格把关难”。日照市只向经过资格审核的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经济适用房购房补贴,这些中号家庭只有在购买了符合面积规定的住房后才可以领到补贴;较好地避免了一些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以经济适用房的名义建设经济适用房,甚至是建设户均面积160平方米以上的“豪华经济适用房”。
日照的模式还彻底解决了“政府费力建设百姓不买账”的难题。日照市把购房自主权交给了中号家庭,中号家庭可以在日照市任意区域内选购自己中意的小户型住房,而不是在多年等待、期盼后,却不得不因为地段、配套等问题放弃难得的购买资格。
日照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政策实施五年来,目前已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补贴1.64亿元,解决了3047户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建还是停:经济适用房何去何从
经济适用房是继续建设还是停止建设,是转向市场化主导下的货币补贴还是彻底停止供应?目前对这一问题的争论可谓是众多纷纭、莫衷一是。就记者采访而言,下面几点建议值得重视。
目前来看,不管是国家还是地方,大多出台了今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规划。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介绍,今后三年,国家将投入9000亿元,用于增加200多万套的廉租住房、400多万套的经济适用住房,并力争基本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在地方,青岛市向市民公示的2008年至2012年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就确定,四年内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62.5万平方米,约2500套,基本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008年,仅青岛市内市区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房就超过2000套,住房困难家庭申购十分踊跃。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吴晓航认为,一方面,目前经济适用房的需求还十分刚性,从民生角度而言,在没有探索出更成熟住房保障体系的前提下,经济适用房还应该继续供应;另一方面,既然经济适用房供应规划已经制定,从政府服务于民、取信于民的角度而言,经济适用房供应还应该继续按照规划推进。
日照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厉建伟在对吴晓航的看法表示赞成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一方面,他建议国家可以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推广市场参与程度更高的日照货币化补贴经济适用房模式,此举不仅政府“省时省力”,而且还有利于促进当前低迷的房地产市场逐步回暖,百姓也可以买到自己中意的经济适用房,可谓“一举多得、多方受益”。另一方面,国家可以选择尚未公布经济适用房建设规划的地方,进行“停供经济适用房、全部提供廉租住房”的住房保障新模式试点。
经济适用房走到今天,其中的种种弊端显然已经脱离了“改革还是不改革”的争论范畴。改革是必须的,但如何改革却应该经过市场和实践的检验再作出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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