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违约退房,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经理巧立名目,背着公司还给退房人1万元定金,并将房子原价卖给他人,私下收取新买主好处费5万元,不料“炒房号”东窗事发,销售经理涉嫌职务侵占和受贿两宗罪。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获悉,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因收取好处费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查处的,在南京还是第一例。
去年12月30日,马先生与南京一房地产公司签订定购协议书,有意购买河西某花园1幢803室商品房一套,这套147平方米的大户型房子当时单价6300多元,先期看过房子的马先生当场交纳定金2万元。协议约定马先生应于15日内交付93万元总房价的30%首付款,并签订正式买卖契约,如买方违约则2万元定金不予退还。马先生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露面,售楼小姐今年三四月间联系上马先生,得知对方由于资金问题不想购房、而要求公司退还定金的情况后,向身为销售主管的章实进行了汇报。
4月20日,曾在某花园购房的王女士碰到章实,提起她有个外地朋友钟涛想在某花园购房,但问过售楼处房子已经卖完了。章实随即想到马先生想退房的事,便留下王女士的号码告诉她“帮你们问问”。王女士听说后当天下午就去看了房子,回话给章实说想买,章实称要向领导汇报一下,并重复个价格。此时该楼盘的价格已涨到每平方米8300元上下,王女士听说要按现价购买,希望章实能通融一下。
24岁的章实一直想买辆车,但苦于没钱,王女士走后他一直在琢磨如何通融,思考再三,章实打电话给王女士称想要5万元好处费,王女士第二天就回复称同意。
章实一听,赶紧打电话给马先生让他写个退房申请,并授意他写上“因个人调往外地工作不买房了”等内容,写好后交给他向领导汇报。第二天上午,章实又致电马先生,谎称领导同意退定金1万元。
拿回马先生的定金收据,下面的操作就要简单得多。当天,章实把定购合同换成了钟涛的名字,单价仍为每平方米6353元。4月30日,章实在办公室收取了钟涛的7万元,除5万元好处费外,还将属于房款的2万元定金据为己有,而以马先生交纳的2万元定金(自掏腰包退还了1万元)冲抵钟涛的房款。签了购房合同后,他带着钟涛到财务室交30%的首付款,对财务人员谎称钟涛和马先生是亲戚,两个人买房是一回事,顺利地解决了“更名”的难题。
“五一”长假过后,章实将赃款存入建行龙卡,加上在某集团任副总的老爸支持,潇洒地购买了一辆13万多元的马自达3轿车。章实买车不久,警方接到其收受好处费涉嫌犯罪的举报将他抓获。章实归案后在一份悔过书中写道:自己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一是放松思想改造,二是自我评价过高,最让他痛心的是过多的与商人、老板搅在一起,在这些人的钱物进攻下,一不小心就会掉进泥潭成为他们的俘虏。 (建树 魏晓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