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08年实现县以上城市廉租房制度全覆盖
2008年01月11日 19: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长春1月11日电(记者 任杰)记者今天下午从吉林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了解到,吉林省2008年将实现县以上城市廉租房制度全覆盖。
据吉林省建设厅副厅长秦福义介绍,吉林省将在2008年实现县以上城市廉租房制度全覆盖,解决实物配租廉租房80万平方米,对已掌握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全部做到应保尽保。
秦福义说,吉林省已经把廉租房制度,作为今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主渠道。采取住房货币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等形式,建立以廉租房为主体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同时,秦福义表示,吉林省今年还将抓好市(州)所在地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收尾工作,工作重点放在回迁安置上。对去年没有建成交付使用的回迁房,要安排好周转房,今年确保全部按时回迁。城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县(市)的棚户区改造将成为重点。
据悉,吉林省棚户区三年改造任务已经提前一年于2007年年底实现,回迁率达到93%。全省有42万户、130多万城市居民告别了低矮破旧的棚户区,住进了宽敞明亮、设施配套的新楼房。(完)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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