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0月央行规定房贷新政,到前天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高调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房贷市场利好政策不断。不过雷声转化成雨点似乎很不容易,诸多银行迟迟没有公布相关细则。银行“犹抱琵琶半遮面”,市民也是心动多于行动。
记者日前走访了松江、闵行的几家楼盘发现,市民的观望心态依然浓厚。市民储先生表示,国家政策频出,反而让他对后市更多的优惠政策更为期待,另一方面,银行目前也没有相对应的操作细则公布出来,因此不敢“瞎动”。上海建行基层信贷员杨女士透露,国家房贷各项政策出台之后,来电询问的客户逐日增多,但真正出手的人不多,银行没有公开操作细则是造成客户观望的重要因素。
上海农商行叶先生表示,银行在操作上“多做少说”甚至“只做不说”由来已久,银行间竞争激烈,细则透明可能导致竞争劣势,造成客户流失,同时,银行对有关政策秘而不宣,也有规避政策监管的考虑。但叶先生承认,改善性需求在上海房贷客户中占主流,银行细则的不透明,客观上也造成这部分客户对银行的不信任和贷款选择过程中缺乏有效比较,迟迟不肯出手。市民蒋女士赞同叶先生的看法。作为存量客户,蒋女士迟迟未见到贷款银行关于优惠调整的公告。蒋女士表示,信息不公布也就缺乏公信力,银行存量客户优惠调整的“台下做法”说不定说变就变,眼前问题都不能解决,二套房贷也就难以提上议事日程。
国家层面上的政策显然要比银行快得多。国务院在前天出台的《意见》中明确,在落实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享受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的同时,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同时,国务院强调,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而事实上,在此之前,上海各商业银行早已开始按此规定“秘密”操作二套房贷款。据业内人士透露,2007年12月11日,央行向各银行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之后,上海诸多商业银行普遍采用只要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全市人均住房面积32.2平方米的标准,购买第二套房时,银行就按照第一套房的标准进行放贷。上海建行基层信贷员杨女士表示,对此细则各银行一直保持“只做不说”,从未向外界公告。据悉,10月22日央行宣布房贷新政至今,除农行快速跟进外,诸多银行在房贷细则上也保持相当的“低调”。(见习记者 张小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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