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建经济适用房单户建筑面积将缩减至60平方米。昨日,市建委称,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在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
今年竣工经适房130万平方米
我市今年将竣工13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用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面积最大缩减90平方米
目前,我市实施的《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还是2001年11月出台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户型以二、三居室为主。单体项目平均每户建面不得大于100平方米,单户最大建面不得大于140平方米;小区项目平均每户建面不得大于115平方米,单户最大建面不得大于150平方米。根据这个标准,即使按平均每户1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计算,也只能解决1.3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市建委介绍,我市即将执行新的实施意见,规定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销售价格由政府指导
我市经济适用房实行“保本微利”的原则,市建委介绍,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由政府进行价格指导。去年,我市的经济适用房平均售价(套内面积)仅2108元/平方米,较商品房2697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均价低了不少。市建委住房处介绍,在新的实施意见中,将对销售价格作出明确的规定,具体价格将通过政府进行价格指导。据悉,新的实施意见将在年底正式出台,目前已经上报市政府。
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
在已经上报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购买经适房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要么由政府进行回购,要么补交土地收益金。而一旦购买了经适房后再购买商品房,经适房就必须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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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8月主城批准建设用地3132.65万平方米
市规划局昨日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消息称,1~8月,主城区批准总用地3132.65万平方米,南岸区、北部新区、江北区、沙坪坝区、渝北区分列前五位。
今后住宅房源会更多,市民买房有更多的选择。市规划局介绍,3132.65万平方米的总用地中,居住用地(包括部分兼容商业)1140万平方米,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36.39%。今后主城绿色将更多,新批总建设用地中,绿地624.17万平方米,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9.92%。(何恒 赵永刚 成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