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新办昨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以及央行的三位官员向媒体全面描绘了中央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蓝图。
比较引人注目的是,国务院提出再用三年时间解决750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对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来源作了明确规定;财政部则正式表示,在去年连续三次调整房地产税收的前提下,将视这些政策的执行效果决定今年是否继续出台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央行也要求各商业银行改进住房金融服务,在房贷利率方面避免“一刀切”。由此可以判断,2009年中国房地产政策面将继续频吹暖风。
房地产市场之所以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各种尖锐观点争锋相对的“竞技场”,除了直接关系到老百姓衣食住行中最大头的一部分开支之外,在我看来,更因为它集中体现了在以一种新的规范取代一种旧的秩序的转型社会中,必然出现的效率与公平纠缠不清时的勃勃生机和混乱无序。
中国的住房制度改革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初,基本完成于90年代末。这次改革成功地用商品房自主买卖的市场体系取代了过去由国家或代表国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向职工分配的福利住房体系。改革带来的高效率非常彻底地纠正了长期以来困扰社会的福利分房制度的种种弊端,不仅造就了一个原本不存在的房地产 “市场”,也在短短10多年里把它造就成为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的支柱产业。
但是,住房是一种附带了强烈的社会保障色彩的特殊商品,“居者有其屋”是一个人道社会的基本要求,加上城市土地供应非市场化造成的扭曲以及由此而来的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进入新世纪以后,高房价日益成为把大量中低收入居民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新“三座大山”之一。这一点,就连出席昨天国新办发布会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也毫不讳言。
从2005年开始,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密集的宏观调控。但从效果上看,大多数调控政策并未达到预期。其根源就在于对“市场”功能的认识——以往的调控将着力点放在商品房市场上,即试图通过加大对市场的管制来解决市场力量本质上不可能解决的社会公正问题。
当前中国真正需要的是 “第二次房改”,它的目标是再造一个由政府“看得见的手”公开介入的“第二市场”。这实际上是一个借助了市场功能的保障性体系,因而是一个“不完全市场”。在这个主要由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构成的保障体系中,政府应该动用包括财政补贴、银行贴息等在内的一系列直接手段。与此同时,在纯粹的商品房领域,政府则非但不应该加大管制,反而需要更彻底地抽身出来,把它从扭曲的半吊子市场变成一个自由竞争的真正市场。针对这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市场,政策取向必须得到清晰的区分。
建立在人类史无前例的大规模急剧城市化基础上的中国房地产业依然拥有一个灿烂前景。正如齐骥副部长昨天算的账:目前我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只有约22平方米,还有巨大的潜在需求。而且,房地产是对其他消费和产业拉动力度最大的产业之一,很有希望成为中国经济从出口导向转为内需导向,进而顺利走出本轮全球经济;氖嗯。但前提是必须把应该交给市场的放手交给市场,把该由政府承担的承担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双赢,否则我们将难免面对一个接一个的剪不断理还乱的尴尬局面,就像眼前这个人人都不满意的楼市。(陈季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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