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正式出台。面对房地产行业尖锐的供需矛盾,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今天就公众普遍关心的供地问题表示,国土资源部将本着“约束要硬,激励要实,责任要明,监管要严”的原则,使各项政策措施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以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取得明显成效。
该负责人认为,用地粗放浪费的地方,其实也是节约集约用地潜力大的地方。从我国土地资源和利用的现状分析,节约集约用地的潜力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规划之间统筹不够,而且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不够,节约用地的潜力很大;二是不少建设规划用地规模、用地标准过宽,节约用地的空间很大;三是大中小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增长不协调,现有建设用地没有充分利用,综合承载力尚需大大提高;四是工业用地比重大,提高土地单位面积的利用效率的空间很大;五是未利用地和废弃地资源潜力大,可以充分开发利用;六是农村空闲住宅、闲置宅基地多,建设用地合理开发利用的潜力很大。
该负责人介绍,国土资源部将严格土地使用等控制性标准。尽快出台新修订的人均用地、用地结构等城市规划控制标准,严禁规划建设宽马路、大广场和绿化带。要健全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重新审改现有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建设用地审批,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对超标准用地的,要核减用地面积。
另外,根据《通知》要求,要逐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工业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包括配套的办公、科研、培训等用地),以及同一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对储备土地的出让,出让前要处理好土地的产权、补偿安置等法律经济关系,完成必要的前期开发,土地前期开发也要引入市场机制。土地出让前要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供应方案,及时形成有效供给,确保节约集约利用每宗土地。供应住宅用地,要求将最低容积率限制、单位土地面积的住房建设套数和住宅建设套型等规划条件,写入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同时,将采用激励性的经济政策。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和地下空间。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陆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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