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春起福建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寄宿生免住宿费
2008年05月15日 14:30 来源:东南新闻网-东南快报 发表评论
从2009年春季开学后,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寄宿学生的住宿费全部取消。这是记者从省教育厅昨天下发的《关于严格遵守财经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通知》中了解到的。
按照规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教科书,农村中小学除收取作业本费和寄宿学生的住宿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但从2009年春季开始,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寄宿学生的住宿费也将全部取消。
省教育厅要求说,严禁中小学校向学生统一征订中小学教辅材料。高校不能向学生收取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专升本费”、“假期住宿费”、“补考费”、“重修费”、“高考录取通知书邮寄费”、“本科生录取费”、“学位申请费”、“答辩费”、“论文印制费”、“旁听费”、“注册费”、“点招费”、“建校费”以及押金、保证金和各类证、卡工本费等。(记者 齐榕 实习生 黄静娜)
【编辑:侯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