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又有全国各地的100多位车主,正式授权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的刘家辉律师,起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请求法院确认保监会做出的两项与“交强险”有关的行政许可程序违法,要求对“交强险”进行听证,至此委托起诉中国保监会的车主已近900人。市一中院正在对上述案件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受理。
据悉,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4月27日,刘家辉律师代表156位车主向保监会递送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听证申请书》,要求举行听证会。保监会随即于5月17日给刘家辉律师的回复中明确表示“我会在从事相关行政许可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举行听证”,并明确表示“现阶段并不需要就相关行政许可举行听证”,除非“保险费率调整幅度较大,将举行听证”。车主们认为,保监会的答复不能接受,随后委托刘律师起诉中国保监会,同时不断有关注这一事件的车主加入到起诉队伍中。
原告车主们在诉状中称,中国保监会做出的关于“交强险”保险条款和费率的行政许可批复,与需要强制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车主的利益直接相关。但是保监会在作出上述行政许可前,并未对利害关系人告知陈述、申辩及享有听证的权利,未经过举行听证会的程序就确定交强险费率、构成及相关保险条款,保监会的行为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原告车主们表示,鉴于交强险的实施具有连续性,为充分保障重大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原告请求法院支持车主们的诉讼请求。
对于“交强险”条例已经实施了一年,还有无听证的必要,刘律师表示在交强险行政许可和审批的时候,都没有经听证程序,导致交强险费率、责任限额、无责赔偿等规定,遭到了很多车主的质疑,所以他们要求对交强险“补充听证”的目的,就是想通过补正以前的程序违法,能够使以后的交强险得以修正,更加完善。(李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