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9日 20: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解说】继延长住房公积金购买存量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以及调整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等政策后,上海再次优化了公积金贷款政策。10月18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对比之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政策主要放宽了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
按原有政策规定,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上海市无住房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为首套住房;此次调整后,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上海市无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首套住房。通知显示,该政策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2023年10月30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口径执行,2023年10月30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次通知执行。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该政策进一步放宽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对于有公积金贷款记录但已还清的购房者,“减负”效果将较为明显。
【同期】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
这个政策通俗来讲,就是有更多人可以纳入到首套或者说二套这样一个公积金贷款的这样一个认定标准。比如说按照过去的一个政策,如果说你这个名下是有过公积金贷款的,那么这个时候他办理公积金贷款肯定不能享受首套房的。但是按照现在规定的,假如说你即便是有过公积金贷款,但是你已经结清了,那么还是可以认定为首套房的这样一个资格的。
【解说】严跃进表示,此次上海政策进一步说明四季度金融政策有进一步宽松的可能,同时作为一线城市的率先调整也具有其积极的导向作用,预期未来或将有更多城市跟进。
【同期】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
总体上来讲,上海这次政策具有非常好的导向,是我们讲的认房不认贷政策下的一种具体表现,同时它作为一线城市率先在政策上调整,信号意义很强,也进一步说明了后续购房方面各种金融支持政策还是会继续的。
【解说】今年9月1日,上海执行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据中指院数据,上海新房实施商贷“认房不认贷”后,9月新房(不含保障房)成交量环比增长21.7%,市场热度有所上升。
记者徐银 康玉湛上海报道
责任编辑:【李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