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产保险中,除了目前市场上发展势头最好的车险外,企业、家庭财产保险也是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一块。在企业、家庭财产保险理赔时,许多客户都会觉得明明当初投保时什么都保了,出了事应该可以获得赔偿的,怎么到最后这也不赔、那也不赔,自己还是要承担相关损失,感觉像是上当受骗了一样。那么,到底在哪些地方易产生理赔纠纷?应如何避免这种“十赔九不足”的现象?本期将请来专业人士与读者一起探讨
【企业财产保险】
企业财险应足额投保
● 在发生火灾、暴雨等情况致使企业财产受损时,要在第一时间报案,使保险公司能够及时查勘现场
● 企业主在投保时一定要先摸清家底,除了为账面资产投保外,还可为账外资产、低值易耗品等投保
● 物流、仓储公司库存货物流动性强、变化量大,投保时应尽量按年度最大库存量计算保额
理赔证据搜集要齐全
不久前,上海本地一企业因车间发生火灾导致部分机器设备被烧毁,企业主发现后当即向保险公司报案,进入理赔程序。过了几天,企业主又想到,同时被烧毁的还有部分原材料、半成品及产品,这也是可以索赔的,便再次向保险公司报案。但再次报案时,那些被烧毁的原材料、半成品及产品已经被处理掉,保险公司无法准确定损,由此引发纠纷。
专业人士提醒,客户应注意理赔证据保全问题。在发生火灾、暴雨等情况致使企业财产受损时,要在第一时间报案,使保险公司能够及时查勘现场。除了电信、供电等特定单位,在发生事故时需要尽快恢复,在事先即与保险公司约定允许先行处理外,其他企业都不能在保险公司查勘前擅自处理,尤其是不能把保险公司当成报销公司,把现场都处理好了之后再报案。
该人士还提醒,客户填报损失时,要仔细确认损失的程度和损失的量,完整填报所有损失;如果事后又发现还有未报损失,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不能在处理好未报损失后再告知保险公司,这样保险公司难以定损,易发生扯皮现象。
例如上述案例中的情况,保险公司只能根据企业日常记录的产量等数据推测火灾中受损的物资。这种方法推算出的结果当然是不精确的,如果推算理赔额小于实际受损额,客户则不得不自己承受相关损失。因此在保险公司精确定损前保全理赔证据显得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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