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6日电 国家统计局今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刊载了对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的答复。在关于修改《统计法》的答复中,国家统计局表示,国务院已于去年年底将修改《统计法》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统计局也于去年5月正式启动《统计法》修改工作,目前已形成《统计法修改征求意见稿》(第8稿),正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今年年底之前送审稿可上报国务院。
统计局还表示,目前,征求意见稿的修改重点:一是进一步完善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制度。二是建立完善的国家、部门、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制度。三是建立有关部门向政府综合统计机构提供行政记录和部门间统计信息相互提供的制度。四是规范统计资料的公布和管理。五是加强对调查对象权益的;,建立调查对象如实向统计机构提供资料的制度。六是强化法律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干预统计数据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