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武汉十二月十七日电 (记者 章敦华 艾启平)继东部的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西部的成都、重庆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后,中国在改革开放三十年后建设的第四个“新特区”将花落谁家?对于渴望中部尽快成长为中国经济新的重要增长极的两湖(湖北、湖南)民众来说,近日终于落下心中悬石,转而喜上眉梢。
湖北省代省长李鸿忠十七日在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湖北省已于近日接到国家发改委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他表示,全省上下特别是武汉城市圈九个城市,要深刻领会中央的重大战略意图,加快推进各个领域改革,与长株潭城市群一道努力,为全国体制改革、“两型社会”建设发挥应有的示范作用。
这位从深圳特区调任湖北省代省长的官员说,他从网上了解到,网民把武汉城市圈建设“两型社会”获批准称为将建设“新特区”,他对此表示赞同。他指出,中国改革开放之初,沿海地区通过兴办经济特区探索改革开放道路,实现了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这好比大部队作战首先要有尖刀连,杀出一条血路实现“突围”。但中国在经历三十年发展后,在探寻发展道路上的指导思想上较以前有了提升。
李鸿忠表示,国家批准武汉城市圈进行“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是中央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湖北省又好又快发展面临的重大历史机遇,将对加快湖北建设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将有利于明确城市圈内各城市的职能定位;有利于发挥中心城市的聚集和辐射能力,在更大范围优化资源配置,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有利于在武汉等老工业基地探索出一条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有利于全国形成东、中、西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他认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初步考虑在以下七个方面实施:重点将在探索建立统筹区域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探索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探索建立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体制机制,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探索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体制机制,优化区域经济结构;探索建立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的体制,探索节约和集约用地的新型城市化发展模式;创新城乡统筹发展机制,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加大工作力度,实现率先突破。
二00二年六月,中共湖北省第八次党代会上,正式提出了武汉城市圈的发展战略。武汉城市圈是指以武汉为圆心,周边一百公里范围内的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潜江、天门等八个城市构成的区域经济联合体。面积不到全省三分之一的武汉城市圈,集中了湖北省一半的人口、六成以上的GDP总量。二00六年武汉城市圈实现生产总值达到四千五百九十八点九四亿元人民币,占全省生产总值的百分之六十一点三。
有关专家指出,通过五到十年的努力,武汉城市圈有望成为全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示范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