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0月下旬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成品油供应偏紧的状况,国家采取哪些措施来保障供应?这种局面到什么时候能得到缓解?
答:进入10月份以来,由于国际市场石油价格持续上涨,国内成品油价格倒挂,部分地方炼厂开工不足,加之进入冬季柴油消费增加,导致我国部分地区柴油供应趋紧。
基于此,国家于11月1日调整成品油价格,每吨提高500元,使得炼油环节亏损有所减少。但由于国际市场油价继续大幅上涨,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原油价格倒挂的矛盾仍很突出。由于地方炼厂加工数量减少,导致国内成品油资源供应偏紧,部分地区还存在停供限供的现象。
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目前的成品油市场供应问题,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按照中央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协调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公司,以及各地经济运行、价格主管部门和地方炼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增加资源,加强调度,确保市场供应。
(一)千方百计增加供给。提高现有装置产能,通过调整检修计划、提高加工负荷等措施,开足马力生产成品油;从生产、管输、销售企业三个环节深挖库存,努力增加市场资源投放量;调整产品结构,减少化工用油,增产柴油;组织两集团公司与东三省、山东、陕西、四川等地的地方炼厂开展合作,向符合条件的地方炼厂提供原油,收购其合格的成品油。
(二)合理调度和配置资源。对北京、天津、上海、广东等地区,以及京珠、京沪、京福、沪瑞、粤赣等跨省高速公路沿线,两集团公司从24日起实行敞开供应。对云南、广西、浙江等供求矛盾突出地区,逐省研究采取紧急措施,增加资源投放。加强需求侧管理,对供需矛盾突出的地区,重点安排好居民生活、城市公共交通、公用事业等成品油供应工作,对运送时令、鲜活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物资的车船保证供应。
(三)强化供需情况监测和市场监管。按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各地经济运行主管部门加强对成品油供应、销售、库存及市场变化等动态情况的监测与分析,积极协调解决成品油供应中出现的问题。物价部门对囤积成品油,特别是有油不卖,擅自停供、限供、转手加价倒卖以及白天不卖,晚上加价倒卖等行为,坚决制止和严厉打击。并严肃查处了一些社会加油站突破政府规定价格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维护了市场秩序。
随着上述措施的贯彻落实,成品油市场供应会很快恢复正常。
问:请问国家这次上调成品油价格后会影响到哪些个人、企业、行业的生产生活?我们的应对措施是什么?如何保证这些措施的落实?
答:为应对国际市场油价大幅度上涨,在2006年3月,国务院已经批准实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及配套措施。这就是原油价格继续坚持与国际市场接轨,成品油价格实行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同时建立了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相关行业价格联动、对种粮农民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以及石油涨价收入的财政调节等四个配套机制,以确保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顺利实施,保持社会稳定。从去年以来,国家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4次调整,同时,对铁路货运价格、民航燃油附加进行了适当调整。在价格调整过程中,特别注意稳定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活的价格。农村客运、公共交通不涨价,出租车采取补贴和调价等方式进行疏导,努力使出租车司机收入水平不降低。对液化石油气价格提高影响居民增加的支出,由地方政府对困难家庭给予适当补助。对种粮农民因柴油价格提高增加的支出已经在5月份每亩增加了10元补贴,对渔业、林业增加的支出也都由中央财政给予足额补偿。
中央政府对上述公益性行业和困难群体的补贴,来源于对石油行业征收的特别收益金。由于我国原油价格已与国际市场接轨,国家对原油涨价增加的利润通过开征特别收益金进行调节。2006年国家已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450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征收410亿元。预计全年征收600亿元以上。2006年对公益性行业和困难群体已给予补贴210亿元,今年已补贴4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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