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二日电(记者 于晶波)中国银监会今日公布的《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报告》要求,外国银行分行和外资法人银行转入境外资产必须经过批准,不得将高风险资产和非法交易资产从境外转入境内。
从总体上看,中国银行业已形成了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经济圈为核心、向周边地区辐射的开放格局。
中国银行监管当局认为,银行业进一步对外开放在对中国金融体系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亦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风险。中国高度关注开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截至去年十二月底,在华外资银行不良资产率为百分之零点七。
中国将采取多层次风险防范措施,维护中国银行体系安全。对于外国银行分行,中国在市场准入环节要求外资银行母行承诺无条件承担在华分行全部债务。
对于外资法人银行,中国官方要求其在市场准入环节应支付足额资本金,日常经营中要求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并在任何时点上维持与业务发展和风险程度相匹配的资本水平。
《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报告》给出结论认为,外资银行不断加快进入中国的步伐,不断加深与中资银行的合作,中外资银行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开放格局初步形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