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十七日电(记者闫晓虹)权威机构今日在此间发布二00七年度中国上市公司一百强公司治理评价报告,通过对上海、深圳和香港等地上市公司按市值排名的前一百家样本公司进行调查分析,发现中国上市公司整体的公司治理水平在过去一年有所上升,法律政策环境和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治理的改善有明显促进作用。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行政学院、甫瀚联合发布的该调查显示,此次覆盖了金融、交通、电力和运输物流等二十九个行业。随着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一系列配套法律法规的出台,中国的公司治理政策架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此次对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和修正。
但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在股权结构、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及其权利等焦点问题上,相比股权分置改革前尚无实质性进步。虽然股权分置解决了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之间利益不一致的问题,为改善公司治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而言,自身的公司治理问题并没有因此迎刃而解。内部人控制问题仍然普遍存在,国有股权的商业化运作仍然障碍重重,并且在全流通环境下,新的治理问题——如大股东的市场操纵动机明显增强——将给市场监管提出新的问题和挑战。
评估中还发现,即使是百强企业,股东会和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也还基本是停留在表面文章多、实际作为少的阶段。
综合来看,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实际行为上的改进远比法律规范方面的进步小得多。这表明将高标准的公司治理法规和原则落实到实际行为,中国上市公司可能还需要一段相当长时间的学习、适应与调整过程。未来几年之内,改进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在于执行、落实和推广,而不是法规和原则规定上的进一步提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