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国企股权激励将不得高于薪酬总水平一半
2008年05月20日 13:19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表评论
国企股权激励的最高收益将受到一定限制。记者昨天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正在制定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补充规定将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台,在规范治理结构的基础上,企业股权激励的授予和行权都将有较高的业绩指标,其激励获得最高收益也将有一定比例的限制,可能是薪酬总水平的50%。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补充规定的公布将不会对已经拟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产生太大影响。企业可以自主选择两种方式设计股权激励方案,可以按照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标准进行设计,也可以等到补充规定公布后,根据规定的内容进行设计。(陈筱红)
【编辑:马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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