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30日电 据国家旅游局消息,在日前国家旅游局与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召开的2006年度旅游质量媒体通报会上,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从2006年全国各级旅游质监所受理和处理的旅游消费者投诉中筛选出六起典型案例,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其中既有经营者因团款纠纷以旅游团队为人质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问题,也有购物店或导游以欺骗手段购物欺诈问题,还有对老年及儿童等团费外加价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问题。案例涉及国内游、出境游、入境游三大市场。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的目的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从而达到警示经营者诚信经营、提醒旅游者理性消费的目的。
六起案例如下:
案例一 因团款纠纷将游客护照离退休证作“质押物”案
云南李先生等6名离退休干部联名投诉:2006年6月12日至23日参加云南中国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欧洲12日游,出发前与云南青旅签订了协议,交清了全部团款。之后云南青旅将此6人转给北京青年旅行社,北京青旅又转给北京竹园国际旅行社组团出游。北京竹园国旅只收到了6名游客参团出游,但没收到游客所交的团款,并几经催要团款未果,于是,在组织游客欧洲旅游回来后,既不发还6人的护照,还索要了1人的离休证、3人的退休证,以此为条件迫使北青旅及云南青旅付清团款,长达60多天。严重影响了6位老人对相关证件的使用,特别是给其中一位81岁离休干部的看病、治疗带来很大不便。后经国家旅游局和北京市旅游局两级质监所的协调处理,6名游客于8月底收到护照等相关证件。
提示: 一、经营者之间的经济纠纷,不应殃及无辜的旅游者。
二、除国家公安机关外,任何机关、组织或个人无权扣押公民的身份证件。
案例二 导游擅自增加购物点并采取欺骗方式强迫游客购物案
四川阿坝州导游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导游秦姹,于2006年7月19日经九寨沟光大旅行社委派带领来自北京等地散客旅游团赴黄龙、九寨沟游览。该团在前往黄龙景区途中,秦姹以高山缺氧需要氧气以防高山反应为由,在明知当地政府物价部门对氧气25元/听定价的情况下,向旅游者以50元/听进行宣传动员购买,并让旅游汽车开至松潘县川主寺安多高原供氧中心,让该中心人员上车向游客销售氧气。当旅游者进入黄龙景区发现当地的氧气销售点所销售的价格低于秦姹所宣传推销的价格并质疑后,秦姹则以50元/听是人用氧,20-30元/听不是纯氧,是工业用氧的谎言欺骗旅游者。事后,旅游者得知其真相深感受骗,在人民日报上披露了秦姹欺骗旅游者消费的行为。
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经调查取证后认为,当事人秦姹欺骗旅游者消费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情节严重。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做出吊销当事人秦姹导游证的处罚。同时,责令委派秦姹的九寨沟光大旅行社停业整顿。
提示:一、导游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按照《导游服务质量》的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团队接待计划,切实做到诚信服务,优质接待,不得为个人利益擅自增减旅游项目欺诈游客消费。
二、旅游者在出游前应当适当了解旅游目的地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对高原地区等特殊区域的地理气候状况,更要了解相关知识并做好物质准备。在团队运行中出现急需处理的违约或违规问题时,应立即拨打组团社或当地旅游主管部门公布的旅游投诉电话,并注意保存和收集有效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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