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6日电 2007年,税务部门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抓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等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管理;此外,还将制定消费税纳税申报管理办法,规范车辆购置税征管等。
国家税务总局25日在其网站发布“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各地税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200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中明确,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落实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抓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等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单位代扣代缴,大力推进全员全额管理。加强对高收入者、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建立健全个人收入档案。进一步加强对财产转让所得等项目个人所得税征管。扩大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工作的覆盖面。
此外,要加强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管理。制定消费税纳税申报管理办法,统一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完善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制定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消费税管理办法。强化车辆购置税价格信息管理,做好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工作,建立健全车辆购置税征管信息电子档案,规范车辆购置税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