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下调10个基点,利好不只在“降房贷”
■ 社论
衡量LPR下调对市场主体的利好,应将其放在一个综合框架下去审视,才会有更客观的评价。
据新京报报道,连续多月“按兵不动”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迎来自去年8月后的首次下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3年6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55%,5年期以上LPR为4.2%,均比此前下降10个基点。
由于直接影响到企业融资成本和购房者的房贷月供,LPR下调获得了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实际上,这次调整完全在社会预期之中。因为近段时间以来,7天逆回购(OMO)操作利率、常备借贷便利(SLF)利率、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均相继下调了10个基点,被外界普遍视为已打开了本轮降息通道。
LPR下调的“如期而至”,购房者和房地产行业的关注度可以说处于最前列。如有计算结果显示,以“商贷额度100万元、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此次LPR下降10个基点,购房者的月供将减少接近60元,累积30年月供有望减少超过2万元。
当然,下调10个基点,市场上也存在一些声音,认为力度还不够大,综合影响有限。对这个问题,其实需要从多个维度来综合看待。
首先应该看到,此次LPR时隔多月再度下调,虽然看似不多,但再一次刷新了史上最低房贷利率的纪录。也就是说,评价LPR的调整幅度,不仅要看绝对值,也要与历史上的利率水平进行比较。像5年期以上LPR下调至4.2%,已来到了历史最低水平。因此,对于较低利率基础上的下调空间不宜过高期待。
其次,LPR下调10个基点,到底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增强人们购房意愿,提振房地产销售,目前还有待观察,但不可否认的是,它后续对存量购房者房贷支出的“减负”,却是实实在在的。
还要正视的一点是,我们不能把LPR的下调,狭隘地看作仅仅是对购房者和房地产行业的利好。
此次LPR下调,实际分为两个部分,各有侧重点。其中,5年期以上的LPR调整主要是指向房地产贷款,而1年期LPR的下调则更多是惠及企业贷款。这有助于直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更好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提振市场信心,为稳增长提供更有力的信贷支持,并将利好传导到就业端。
就在前几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围绕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做强做优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等四个方面,研究提出了一批政策措施。并强调,具备条件的政策措施要及时出台、抓紧实施,同时加强政策措施的储备,最大限度发挥政策综合效应。这次LPR下调,可以看作是“具备条件的政策措施”之一。
由此,衡量LPR下调对市场主体的利好,应将其放在一个综合框架下去审视,才会有更客观的评价。事实上,已有专家预期,随着LPR下调,后续货币、财政、产业、就业政策等均有望逐步加码和协同发力,以进一步发挥好政策综合效应,为市场注入更多信心和活力。
从更大的层面来看,在当前背景下,LPR因应企业端、消费端的实际状况及社会的期待及时作出调整,也是向社会释放出稳定预期,那就是面对内外部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宏观政策一直在保持灵活回应,并且政策“工具箱”仍有较大的操作空间。
而这种信号意义的传递,较之于LPR下调本身,或能够带来更多的积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