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七日电
新中国五十年资料(三十三):九十年代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二0一0年远景目标
从一九九一年开始,中国制定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规划了未来十年中国发展的宏伟蓝图。要求今后十年国民生产总值平均增长百分之六左右,坚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始终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全部工作的中心。
随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促进下,中国国民经济进入九十年代后走上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一九九三年三月召开的中共中央十四届二中全会,通过《关于调整“八五”计划若干指标的建议》,经全国人大通过后,抓住时机,加快经济发展,将国民经济平均每年增长速度,由原计划的百分之六调整为百分之八至九。一九九五年,“八五”计划胜利完成,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五万八千二百六十亿元人民币,提前五年实现了原定二000年比一九八0年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的第二步战略目标。
一九九六年三月,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二0一0年远景目标,确定“九五”计划的主要奋斗目标为:全面完成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部署,实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比一九八0年翻两番;基本消灭贫困现象,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初步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确定二0一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二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强调实现上述目标,关键是实行两个具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