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士人之发,系留全部,谓之“拢发包巾”,状如道士之发式。至清兵入关,则令世人将发辫放落,四围皆剃去,仅留存顶中之一部分,名之日“剃四外,留中原”;违令者则斩首,谓之“留发不留头”。官办的剃头挑子,遂由此而兴起。
早年,北京的剃头匠皆穿官衣,领俸禄。其挑子的前后两部分,均漆成朱红色,以示尊严;挑子上的旗杆,悬挂龙旗,牛皮制的钢(读去声)刀布,象征着圣旨。因系官差,故不向被剃头者索取分文。
久住在北京的满族士人对发辫极为讲究,如“松辫”、“紧辫”、“锅圈辫”、“前后孩儿辫”,梳理修饰颇为费工,故每每赏剃头匠以酒钱,久之遂成为定例。
清亡以后,剃头匠由官差变为个体经营,并集中在比较繁华的地区;为避风雨,搭布棚或席棚营业。1935年前后,一些剃头棚进一步发展为小规模的理发馆,并增设了女部。原始的剃头挑子,并未因理发馆的出现而消失,它与日趋华丽的理发馆共存长达20年之久。
当年那些走街串巷的剃头挑子,只要路过理发馆门口,就要暂停打“唤头”(用优质钢材制成的一种招徕顾客的响器,形状近似音叉),以此表示恭谨和谦让;倘若破坏了这条规矩,理发馆掌柜必正颜历色斥责一番,并从旗杆上摘下钢布条,以示处罚。
由剃头挑子进化而成的理发馆,为图发财,而陆续增添了“打眼”、“掏耳朵”、“放睡”等服务项目。所谓打眼,即眼部按摩。顾客轻闭双目,剃头匠手持一根儿四寸长,顶端呈珠子状的骨头棍儿,令珠状物在眼皮上轻轻地滚动;大凡有眼睛干涩、视物模糊或眼离,眼跳者,一经打眼,各种不适感即时消失。掏耳朵,人人皆会,但不如剃头匠掏得那么熟练,那么轻松,那么舒服。一根儿耳挖勺和一根儿耳绒,先后在耳朵里连掏带捻,随着一阵阵的快感,耳垢被扫荡得一干二净。至于放睡这种从头到腰眼儿的按摩,更是剃头匠的拿手好戏。但见他两手并用,忽而捏,忽而扭,忽而捶,穴位找得是那么准,劲头使得是那么匀,节奏感又是那么鲜明。这种令人心满意足的享受,是现代化的美发厅不可比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