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3日电 马英九“特别费”陷风暴,使得地方县市长“特别费”处理方式备受瞩目。而据统计,以今年6月为例,汇入薪资账户的有北、高等12个县市,领支票的有7个县市,领现金的有6个县市,据此统计,马英九若遭起诉,另外11人亦难过关。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据“审计部”统计,从2002年1月起至2006年6月止,全台各县市长“特别费”不需凭据核销的部分,仍以直接汇入“首长”薪资账户为最普遍的处理方式。以今年6月为例,汇入薪资账户的有北、高等12个县市,领支票的有7个县市,领现金的有6个县市。
在民进党籍县市长部分,数据显示,现任县市长中除了高雄县长杨秋兴、云林县长苏治芬分别领现金及领“国库支票”外;台南县长苏焕智、嘉义县长陈明文、屏东县长曹启鸿、台南市长许添财等4人都是汇入“首长”的薪资账户。
据此,相关人士透露,如果马英九因将“特别费”汇入私人薪资账户被起诉,另外11个县市长也同样汇入私人薪资账户,恐怕也难过关。
根据现行“特别费”规定,北、高两直辖市市长“特别费”每月为34万元(新台币,下同),其中有17万领据核销即可,也即不必凭单据核销。由于马英九这部分的“特别费”遭质疑汇入私人账户还变成私人财产向“监院”申报,因此遭检方调查。不过根据“审计部”发函给相关单位的调查数据显示,除了马英九将此部分汇入私人薪资账户外,曾任高雄市长的谢长廷以及代理市长陈其迈,以及现任代理市长叶菊兰等人,也都是以此方式入帐。
至于各县市部分,依规定每位县市长每月“特别费”为8.8万元,其中有4.4万元只要领据核销即可。据统计分析,大约有3种处理模式,其中之一就是直接汇入“首长”私人薪资账户,包括有新竹市、嘉义市、台南市、台东县、宜兰县、连江县等6县市;另彰化县、嘉义县、屏东县等3县市原具领支票,但分别自今年5月、2005年1月、2006年1月起,改以汇入“首长”私人薪资账户;而台南县原具领现金,自2002年9月起也改为汇入“首长”私人薪资账户。
采取领现金者计有桃园县、苗栗县、南投县、高雄县、基隆市、金门县等6个县市。具领支票者计有台北县、新竹县、台中县、台中市、云林县、花莲县、澎湖县等7个县市。相关人士说,由于县市长是在去年改选并在12月底就职,因此会出现跨越两位不同“首长”的情况,不过处理“特别费”的方式并没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