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8日电 有岛内法学界人士指出,“国务机要费”案可能无法短期内结案,因为起诉书所列证人达276人,只要被告否定证人在检方的证词,法院就必须传证人到庭,由检辩双方对每个证人交互诘问;而依吴淑珍的身体状况,她能否每次都到庭也大有问题,本案不确定因素实在太多。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7日称,检方移送“国务机要费”案卷证后,将由全院庭长会议开会讨论是否列为“瞩重诉”案件,再抽签分案;案件进行速度将由承审的合议庭决定。
陈水扁提出“一审被判贪污有罪就下台”承诺,何时审结备受各方瞩目。台北“地院”对于社会瞩目的案件,分案上通常分为两类,一种是“瞩重诉”案件,由人工抽签分案;另一种是“瞩诉”案件,则由计算机轮分。一般来说,案件标的金额达1亿元以上的社会重大案件,或被告身份极受瞩目者,归类为“瞩重诉”案,各法官到分案室抽签,决定由谁承办。
虽然“国务机要费”案的金额未达1亿元,但台北“地院”目前倾向归为“瞩重诉”案。至于“国务机要费”案结案时程,台北“地院”发言人刘寿嵩表示,1年4个月只是“司法院”订颁给法院的内部行政管考,法院审理速度,须视检辩双方攻防、案件准备程序整理争点及审理期间证人到庭等是否顺利,无法承诺能否在期限内审结;不过一定会加快脚步,尽速给社会交代。
有人士指出,机要费案可能无法短期内结案,因为起诉书所列证人达276人,只要被告否定证人在检方的证词,法院就必须传证人到庭,由检辩双方对每个证人交互诘问;而依吴淑珍的身体状况,她能否每次都到庭也大有问题,本案不确定因素实在太多。
有检察官上内部网络论坛指出,这是陈水扁的绝招,只要善用刑事诉讼法“被告不到庭者,不得审判”的规定,案子就可以一拖再拖。
法界人士指出,“司法院”虽然订定一审法院结案期限是1年4个月,但没多大拘束力,“中兴银行掏空案”一审调查逾8年才宣判;“拉法叶案”自2001年起诉至今,台北“地院”还在审理,而“新瑞都案”也花2年多时间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