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七日电(王月颖)十七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例人事担保纠纷案在房山法院开庭审理,原告被告双方协商后在法庭上和解。
据了解,京人李先生是一名医生,为帮湖北朋友周先生在北京就业提供了人事担保。然而周先生却在欠所在公司两万元后“远走高飞”。为此,担保人李先生就以被告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上了。
开庭后,周先生的代理人表示,为避免外地来京务工职工卷钱“一走了之”,就提高了就业的“门槛”,凡是外地应聘者一律有北京市户口、正当职业的人为其担保,且公司四十余名员工无一例外。
虽然李先生“冤枉声”连连,但还是表示自己有责任,不该过于草率地为他人担保,而且已经支付过周先生六千元欠款。半小时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先生于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前付给周先生一万余元,诉讼费双方均摊。
据悉,由人事担保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由于人事担保在我国无任何规定,完全处于立法空白状态,这种担保行为的效力还众说纷纭。因此,此案的判决有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