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十月十二日电 (记者 陈伊敏)今天,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在立法会答问大会上,表示采用“学券”模式资助幼儿教育,是希望把选择权交给父母,令有限的资源达到最好效果。但无须将其推行至小学和中学。
曾荫权表示,推行幼稚园“学券”制,而不使用传统直接资助学校的方法,是希望给予家长有弹性选择,同时政府不会过多参与幼稚园的管理工作,这是可行的做法。
有议员提出是否把学券制推广至小学和中学,曾荫权指出,幼儿教育本质上有别于强制性的九年免费教育,其责任在于父母,是自愿式的。因此即使“学券”制推行成功 , 亦不会推广至中小学。
施政报告提出,由下学年起,政府每年拨款二十亿元推行幼稚园“学券”学费资助计划,每名三至六岁就读本港非牟利幼稚园的学童,每人每年最高可获资助一万三千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