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9日电 中国民政部今天通报了7月份全国自然灾害灾情及救助工作情况。
2006年7月,中国自然灾害以台风、洪涝、风雹、地震、滑坡、泥石流灾害为主。据统计,7月份全国受灾人口14635.1万人,紧急转移安置591.7万人,因灾死亡978人,失踪310人,倒塌房屋59.3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688.2亿元。针对7月份严重的灾情,国家与灾区各级党政领导周密部署,应对及时,紧张有序。
一、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亲赴灾区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2006年7月4日11时56分,在河北文安发生里氏5.1级地震。地震发生后,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地震部门加强监测、分析工作,研判震情趋势,迅即了解震情灾情,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别要注意首都圈的情况,及时与地方沟通。
针对“碧利斯”对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广西等省(区)部分地区造成的严重暴雨洪涝灾害,胡锦涛、温家宝、曾庆红、李长春、回良玉、华建敏等中央领导同志亲自给灾区领导同志打电话,询问灾情。就抗灾救灾工作做出批示和一系列指示,要求民政部立即组建国务院救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抗灾救灾工作,要求灾区要切实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7月17日至20日,回良玉副总理深入湖南郴州、耒阳,广东韶关和广西北海灾区一线,看望慰问奋战在防汛抗洪救灾一线的广大干部群众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查看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检查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7月2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深入湖南郴州资兴市考察抗洪救灾工作,代表党中央、国务院看望受灾群众,慰问奋战在救灾一线的广大干部群众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并对灾后重建工作进行了部署。
针对第5号台风“格美”,7月24日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主持召开国家防总紧急办公会议,会商分析当前的防汛抗洪救灾形势,安排部署第5号台风的防御工作。
7月25日晚11时30分,在台风“格美”登陆后给福建带来强降雨之际,胡锦涛总书记打电话给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了解灾情,慰问灾区干部群众。
7月26日,胡锦涛总书记就江西某部营区突遭山洪袭击作出批示,要求尽最大努力搜救失踪人员,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
二、启动国家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次数多,级别高
7月以来,按照《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民政部针对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等地灾情共启动国家自然灾害响应17次,其中四级应急响应13次,三级响应4次。四级响应比去年同期多8次,三级响应比去年同期多3次。其中福建、湖南、广东、广西四省重复受灾,启动四级响应密集。
针对福建、湖南、广东、广西四省启动三级响应后,民政部李立国副部长率民政部、水利部、财政部、交通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气象局、总参等部门组成国务院工作组,窦玉沛副部长率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部、农业部、国家气象局等部门组成国务院工作组赶赴湖南和福建灾区一线,查看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据统计,7月份民政部共向灾区派出现场工作组13个,先后提交工作报告28份,及时掌握灾区需求和救灾工作动态。
三、及时指导,第一时间下拨中央救灾款物,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7月21日,为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就灾害预警预防、灾情报告和管理、应急预案启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严格管理救灾款物等进行了要求和部署。
7月21日,为了更准确地掌握受4号台风“碧利斯”影响的受灾情况,尤其是因灾死亡人口和失踪人口情况,民政部办公厅与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上报因4号台风死亡和失踪人口情况的紧急通知》。
7月21日,民政部再次会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组成联合工作组,分赴湖南、广东、广西和福建四省指导地方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7月24日,为做好第5号台风“格美”的防灾救灾工作,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第5号台风“格美”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加强领导、做好紧急应对工作,严格执行救灾值班和灾情统计报告制度,做好救灾储备物资紧急调度准备,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工作。
7月28日,鉴于4号和5号台风灾区共转移安置478.4万人,民政部下发《关于做好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强化转移安置管理工作,加快救灾款物的拨付进度,并迅速传达部署,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民政部。
为帮助地方开展灾害救助工作,7月份,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向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10省(区)下拨中央救灾资金6.18亿元,帮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恢复重建工作。
四、中央相关部门积极部署抗灾救灾工作
今年以来,国家灾害救助标准得到提高,其中,转移安置中央补助标准由每人100元提高到150元;台风转移安置补助标准为每人70元;倒塌房屋中央补助标准由每间300元提高到600元;损坏房屋中央补助标准为每间100元。7月份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先后向灾区下拨10笔中央救灾资金共6.18亿元。资金下拨及时,到位速度快。
国家防总针对受“碧利斯”影响南方6省出现汛情灾情,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派出工作组赶赴湖南灾区了解灾情,协助、指导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商财政部紧急下拨6500万元特大防汛补助费支持福建、江西、湖南、广东等地抢险救灾。
国家防总于19日发出《关于加强当前防汛抗洪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国家防总的部署,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在进一步加强各项防汛抗洪和救灾工作的同时,突出做好大江大河和水库的安全度汛工作。
国家防总针对受“格美”影响的南方汛情,7月25日,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启动Ⅲ级应急响应。与此同时,国家防总派出由国家防总秘书长、水利部副部长鄂竟平率队,财政部、民政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组,赶赴福建防台一线检查指导今年第5号台风“格美”的防御工作。
7月份,卫生部及时组织专家召开灾情预测会,先后印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救灾防病工作的通知》、《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和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灾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救灾防病预案》要求,确保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大灾之后无大疫。
国土资源部7月18日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的紧急通知》,以进一步提高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应急反应能力,更好地落实防灾预案、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等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制度。
7月9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汛期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中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各中央企业,在各地陆续进入汛期后,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28号)精神,切实做好汛期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财政部、交通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气象局、总参等部门及时参与国务院救灾工作组,并积极对灾区提出了支持意见。
五、灾区各级加大投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灾
7月份以来,针对灾情受灾各省均按照各自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应急响应,规范开展救灾工作。灾区各级政府投入了大量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用于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初步统计,江苏省政府安排救灾资金800万元,省以下各级政府安排救灾资金681万;福建省下拨资金430万元,各受灾地区下拨1100万元;湖南省政府安排救灾资金1300万元;广西下拨救灾资金450万元,灾区各级政府下拨资金2000万元,玉林市安排救灾资金150万元,粮食10吨,衣服200件;重庆市政府下拨救灾资金500万元,棉被500床,衣物1万件;云南省民政厅紧急调运帐篷700顶、棉被1000床、毛毯500床,昭通市安排应急救灾资金70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紧急调运救灾帐篷500顶,用于转移安置灾民。
4号台风对湖南、福建等6个省份造成很大影响,受灾省份普遍开展了社会捐助活动。截至7月26日,已收到社会各界捐款2.1亿元,衣被等物资210万件,另外还有大量药品等其他物资。其中,湖南已收到捐款1312.7万元,药品、衣被等物资折价233.8万元;福建收到捐款3700多万元,衣被200多万件,大米500吨;广东收到捐款1.5亿元,衣被6万多件,另外还有大量矿泉水、药品和方便面等物资;广西400多万元,3万多件衣被;江西200多万元,棉衣被1万件,粮食20多万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