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9日电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5月底,重磅炸弹“国六条”配套细则(15条规定)的公布,刮起了2006年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新一轮旋风。然而,喜欢登台演讲的房产巨头们在新政颁布之后,却出现了鲜见的集体失语情况。据了解,他们在观望新政的执行力度和具体的操作办法。
开发商酝酿为项目“变脸”
据了解,在九部委发布的一系列细则中,最刺痛开发商神经的是:“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对此,部分开发商一改往日的镇定自若陷入了少有的惶恐和观望。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面对房产新政的一再施压,原本有开发大户型计划的房地产公司都在召开紧急会议,并暂停了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而最郁闷的当属那些已经完成了项目规划,并且获得批准,但尚未获得施工许可证的开发商,因为如果要是单个项目必须执行70%比例标准的话,他们将不得不为项目“变脸”。
其中,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至五环之间的某房产项目,其一期户型主要为150至200平方米的大户型,此项目一经推出,便迅速被抢购一空,一期的热销也为开发商鼓足了劲,二期意欲开发更大的户型,但新的规定公布后,他们不得不酝酿调整规划。
在北京,与该公司面临相同问题的项目并不在少数,有数字显示,北京未能达标的项目约600多个、规划建筑面积达2000万平方米。
北京房产中介“链家地产”市场总监金育松说,目前北京市场上大户型和小户型比例失调,大户型太多,中小户型太少,政府出台这一政策,目的就是要限制大户型的开发量,有利于缓解当前住房供应结构矛盾的问题。但由于房地产有一个1至2年的开发周期,因此在短期内很难形成有效的供给。
都在观望北京、上海的执行力
就在北京的房地产市场暗流涌动之时,各地的开发商也没闲着,他们在加班加点地商量对策。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几个外地开发商普遍表示,要继续观望一段时间,看看北京、上海等地如何执行,以不动应万变。
辽宁省沈阳市某知名项目总经理张先生表示,“我们的项目规划已经获得了批准,最小户型都高于90平方米,但还没拿到施工许可证,如按新的规定,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呀?后面还有好几期要开发呢!按照原先的设想,一期比一期的户型要大,现在我们都蒙了!
张经理表示,我们找到规划主管部门询问解决办法,主管部门说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操作、执行!懊话旆,现在我们只有观望了,一方面,看看北京、上海等地能否真正执行;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等有关部门公布具体的实施细则!闭啪硭怠
对此,一位分析人士说,在各地新的实施细则未公布之前,观望将是房地产界的一个主旋律。该人士同时指出,目前,房地产界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就是北京在观望上海方面的动作,而地方又在观望北京。
就在开发商陷入新一轮观望之时,有消息称70%的硬性指标有可能“松动”。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近日称,九部委新政中关于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占70%的比例要求,是中央政府要求各地区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开发,在城市开发建设面积总量上达到70%,具体到哪个楼盘中小户型的比例问题,则要看地方的实施细则。
该负责人透露,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规划司等相关部门已经在拟定90平方米中小户型的实施细则,将会尽快出台。
但当《经济参考报》记者就此事向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进行求证时,他并没有给予正面答复。他还表示,他本人并不知道此事,也没有召开过相关会议。
业内人士担心新政“变向”
如果此消息是真实的,那么对于“焦虑”等待实施细则的房地产商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但有专家担心此举会削弱调控的实际效力,业内人士同时提醒要防止新政在执行过程中的“变向”。
北京一家开发公司高层表示,他们原本认为70%的概念是针对每个开发项目,为此他们对原有规划进行了修改。目前细则又有了新的说法,这让他们只能等待政策明确后再作决定。但他还是高兴地说,如果真是这样,这对开发商的商品住宅项目的影响也就比较小了,有利于市场在大调整后的稳定。
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则忧虑地说,如果,开发的单个楼盘可以不必70%都建小户型,可能会削弱此前预估的调控效力,进而会影响小户型房源的实际供应量。
“90平方米和70%这两个数字指标的双重限制对于北京的房地产现状值得商榷。”中大恒基不动产营销公司总经理王述说,当下,北京房地产市场主力需求的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用硬性手段调整了住房结构,却不能满足消费者对于生活质量的要求,这与市场发展的要求是不相符的,从另一种角度讲,也是一种供需错位的表现。他说,新一轮调控是否收效明显,尚有待观望。
同样是关于这一问题,华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刘军则提醒说,国家出台的调控政策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有利于公平竞争。但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要防止政策“变向”。他说,应防止开发商在“小户型”上做文章,如增加住房高度,将“小户型”变向建成“大户型”等。同时,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应更多地依靠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的建设,而不应单纯依靠小户型的商品房供应。因为如果“小户型”价位过高,即便是占到70%,百姓依然承受不起。(李佳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