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0日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山西省原平市轩岗煤电公司“4·10”特大爆炸案犯罪嫌疑人王晋生、王国华、刘跃青、贾三娃,近日被原平市检察院分别以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和非法运输爆炸物罪依法批准逮捕。
王晋生原系轩岗煤电公司医院总务科副科长、私营轩岗镇杏树卜煤矿矿长。2005年6月,经轩岗煤电公司医院办公室副主任刘跃青介绍,王晋生非法购买炸药500余箱、雷管1.5万余枚,存放在杏树卜煤矿。2006年3月28日,王晋生得知有关部门要检查杏树卜煤矿关停情况,便与王国华、贾三娃等,将储存在杏树卜煤矿的炸药208箱(3744公斤)、雷管1万枚拉运到轩岗煤电公司医院的车库内。4月10日2时许,这些炸药、雷管发生爆炸,造成34人死亡。 (丁毅、宁风、华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