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房子的价格,人们会很自然的想到一个词语:“稳定房价”。为什么这个词语使用频率那么高?起因是国务院去年5月9日转发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俗称“国8条”。
这一政策的出台,在当时来说对于平抑过热的房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从目前情况看,在“国8条”实施一周年的时候,我们从国家公布的各项数据证明,相当多的城市房价并没有“稳定”,反而仍然在一片“稳定”声中加速上涨,北京的房价涨幅达20%,有的其他省会城市涨幅更高。
从当时提出“稳定房价”一直到现在,许多老百姓的心中有一个解不开的“结”:在高达90%的城市居民购房意愿下降、70%的城市居民买不起房、商品房空置面积已达1.2亿平米、房地产开发行业是社会上公认的暴利行业的背景下,为什么政府部门从上到下一直提出“稳定房价”,而绝口不提“降低房价”?
对于“稳定房价”,我们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在什么样的基础上“稳定”。对此,一个客观的现实是,自去年以来各地的房价居高不下,或者涨势迅猛,炒房之风强劲,一方面开发商为获取高利润而大面积开发高档豪华房,一方面多数居民就是排几天几夜的队,也买不到一套便宜些的经济实用房。在这样的前提下,政府提出“稳定房价”,显而易见,这样的导向是在“稳定”开发商的利益、金融行业的利益、炒房者的利益,而广大中低收入的老百姓很难从这样的政策中得到实惠。
“稳定房价”,从市场化的角度看,也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因为房产作为一种商品,无论是高档房还是经济实用房,其价格要受到原材料供应、供求关系、政策传导、舆论宣传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在一定幅度内波动是非常正常的。但是,我们提出的“稳定房价”说,怎么考核呢?价格跌涨在多大范围内属于“稳定”、又在多大范围内属于“非稳定”呢?有关部门没有公布过其量化的标准。从一年的实践看,“稳定房价”的现实意义在于,政府以政策的方式给众多的开发商吃了一颗“不降低房屋价格、仍保持其暴利”的定心丸,而对那些最普通的有购房意愿的城市居民来讲,“稳定房价”的政策好象天空中一抹美丽的流星,转瞬间就使他们的购房梦想消失了。
与“稳定房价”不同的是,老百姓更加热切期盼的是“降低房价”。关于房价的“稳定”与“降低”,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稳定”是在“高房价”的基础上“稳定”,而“降低”则是从“高房价”的起点上往下调,受益的群体就发生了明显变化。
那么,我们国家目前是否具备房价下调的空间呢?是否适当降低房价就会使开发商元气大伤呢?仰或会影响到金融资产的安全呢?我认为不会。理由是:作为房地产的主要成本因素,地价并没有大的波动;建筑用的主要原材料钢材、水泥等价格一直是降价趋势,有的降价幅度还很大;而资金方面的贷款利率上调,对已建成尚未出售的房屋成本,不会产生大的影响。所以,在这样的前提下,政府出手理直气壮的“降低房价”,是应该能做到的。通过“降低房价”,让更多的中低收入者实现住房梦想,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从另一个角度讲,房地产开发商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受益阶层,如果政府提出“降低房价”,相信那些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会积极响应。现在的问题是,在“房价”的决策上,有太多的迹象表明,政府首先考虑的是与房地产业相关的开发、金融、炒房这些强使阶层的利益,而对于如何让买不起房的阶层有房住,缺乏强有力的政策传导。
“安居乐业”是中国人的传统,由于历史的因素,让中国人也像西方国家那样靠租房来生存,是不现实的,因为一辈子住别人的房子心里感到不踏实;“我想有个家,”哪怕是“一个不太大的地方”,这首传唱许久的流行歌词,曾经让多少为房、为家而奋斗的人感动的流泪。因此,“降低房价”是民意所向,如何使我们的相关政策“顺乎民意”,是需要认真考虑的一个问题。
(来源:红网 作者:李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