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1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即将公布《清洗黑钱及资助恐怖主义犯罪的预防措施》行政法规。
法规订定,银行、赌场及博彩中介人、地产中介人、核数师及会计师等经常处理巨额资金流动或交易的企业机构、专业人士,如在业务中发现有迹象涉及清洗黑钱或资助恐怖主义犯罪,必须识别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如不获提供资料须拒绝有关行为。
这些实体亦须通知有权限当局及接受监察。法规将于公布后一百八十日起生效,“缓冲期”长达半年。特区政府强调,其间监察部门将充分听取意见,订定指引。
澳门反洗黑钱、反恐两方面的立法工作一气呵成。第二/二○○六号法律《预防及遏止清洗黑钱犯罪》和第三/二○○六号法律《预防及遏止恐怖主义犯罪》在上月先后获立法会审议通过,分别于本月三日及昨日(十日)在特区公报刊登,俱已生效。行政会昨日完成讨论了《清洗黑钱及资助恐怖主义犯罪的预防措施》行政法规草案。行政会发言人唐志坚介绍该行政法规的标的,就是订定预防他人实施清洗黑钱及恐怖主义犯罪要履行的义务的前提、条件及内容,及订定履行义务的监督制度和处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