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2日电 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是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最有力的措施之一。据国家安监总局消息,日前,国家安监总局一位负责人说,搞好安全生产,温总理最强调的一个是经济政策、一个是法律手段,这两个是最有效的。通过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对安全隐患是釜底抽薪,对企业安全是注入活力。
第一,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提出三项经济政策,正在逐步得到落实。一是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在煤矿已经得到落实,已提高到吨煤10-15元。国有煤矿都提了,民营煤矿还要加强监督,必须提够、提足,用在隐患治理上,专款专用。其他高危行业也要借鉴煤矿的成功经验,尽快实行。
二是安全风险抵押金,在煤矿已经实行了。煤矿企业先交一笔风险抵押金放在银行,专款专存。一旦发生了事故,政府用这笔钱抢险救灾。具体规定是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下的矿一次交60万-100万元,9万吨的交150万-200万元,15万吨的交250万-300万元,然后每增加10万吨增加50万元,600万元封顶。这是最初级的保险。下一步还要在其他高危行业实行风险抵押金。
三是事故赔偿。现在多数省份都出台了政策,发生事故,死亡一个人至少赔偿20万。正在制定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将作进一步规范。
第二,要推动矿产资源税的改革,实行以储量为基数和回采率挂钩的矿产资源税费。现在征收的煤炭资源税是和产量挂钩,产一吨煤交多少钱,建矿时基本无偿占用了国家的可采储量,所以就乱挖滥采,造成资源的浪费甚至是破坏。谁拿到资源谁就发大财,容易发生权钱交易。改革矿产资源税是最有效的经济政策,要办矿就必须先掏钱购买资源,加大开矿的成本,这样矿主就会精心开采自己花钱买来的资源。再将环保、安全、技术,劳动保险等加入生产成本,逐步提高小煤矿的成本。资源税问题五中全会写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写了,"十一五"纲要写了,"十一五"科技纲要写了,"十一五"安全规划纲要写了,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上也讲到了,关键在于落实。
第三,减轻国有煤矿负担的经济政策。从去年开始,国家每年投入30亿,三年90亿,再带动地方和企业注入资金,补还500多亿的历史欠帐。国有重点矿国家是出资人,过去欠帐了,现在由出资人补,这个钱不能用在其他方面,用于国有重点煤矿的隐患治理。
目前,煤矿企业办社会负担太重,国有煤矿改革滞后。现在所有的中央企业办社会都交出去了,大部分地方企业也交出去了,煤矿的问题只有通过改革,通过政策扶持来解决。煤矿要实行大集团、大公司战略,要建设大矿,改造小矿,推动大矿兼并小矿。要强制推行煤矿的工伤保险,很多小煤矿矿主不给矿工上保险,这是违法劳动法的。煤矿属于高危行业,还可以实行意外伤害保险。除此之外,还有对煤层气的开发利用应有优惠政策,电煤价格的改革要深化,这些都是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政策。
经济政策是治本之策。有些是我们要积极努力的,有些是我们要配合积极呼吁的。建议各地政府解放思想,在经济政策的制定上先走一步。安全费用、保险金、抵押金、伤亡赔偿等也都是地方先实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