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1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消息,53岁的辽宁人刘某酗酒“误事”自投罗网,把自己及赃证交给警察。2月21日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持有假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0年。判决后,刘某不服提出上诉。
2005年11月8日晚上10点多,在卢沟桥晓月苑小区路边上有一醉酒男子躺在地上不省人事。路人报警后,警察迅速赶到现场。
警察发现一50多岁的男子正躺在路边,浑身散发着酒气,迷迷糊糊。准备带走醉酒男子时,警察询问其还随身携带了什么物品,醉酒男子指指身边的一个公文纸袋,让警察帮他拿着。
警察打开一看,里面竟是三叠美元。见其可疑,警察便将其带回派出所审查。后经鉴定醉酒男子当时持有的298张面值为100元的美钞均为假币,折合人民币24万余元。
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明知是假币仍予以持有,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假币罪,检察机关指控的刘某犯有持有假币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刘某在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王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