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黑龙江晨报》报道,随着个人收入的提高,哈尔滨市开始悄然出现了为高收入人群代理规划个税的各类咨询或代理机构。某代理机构负责人说,由于税法相对较为专业,多数纳税人不懂合理避税,其工作就是利用法律允许的空间,依法合理为客户节税。
不错,公开的合理避税是不违法的避税法律行为,主要是利用税法特例、选择性条款、税负差异进行的节税法律行为,以及为转嫁税收负担所进行的转税的纯经济行为。但是,在避税的现实操作中,这些咨询和代理机构与其委托人之间存在一种利益驱动和互动关系,假若其过度追求“合理避税”带来的经济利益,那么,其中会不会踩法律红线,恐怕就很难说了。
目前,“合理避税”在许多地方成了一些经营者刻意追求的“理财新观念”,而“合理避税”代理机构的应运而生,恰恰是此种社会现象的真实写照。由于各种避税技巧有立竿见影之效,故而也导致一些传授避税技巧的培训或代理机构四处扩张。实际上,“合理避税”的流行和蔓延,其中必然诞生一些披着“合理避税”外衣的非法交易。例如浙江某典当公司就把安置失业人员作幌子,结果仅安置一名失业人员,就享受到600多万元的免税优惠,这里除政策设计本身存有漏洞外,跟各类咨询或代理机构在避税技巧上的“热情相助”恐怕也不无关系。
不过,真正意义上的“合理避税”,还是有其一定的运作空间的。如通过税务筹划,纳税人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国家或地方给予的优惠政策,积极为本企业申请减免税政策,以降低纳税成本。从“理财技术”的角度,还可以通过适当调整资金或货物的进出账时间、合理提高职工福利等法律允许的途径或方法,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可如今一些人专门钻政策空子,使其避税行为已突破了“避税”底线,直至落入“偷税”的泥淖,就显然属违法行为了,也肯定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如今,反避税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任何国家税法的完善都需要一定时间或征管实践的检验。如美国毕马威公司由于向富人销售了“被滥用的避税工具”,引起超过14亿美元的税务损失,而毕马威合伙人却因此赚进1.24亿美元,就受到美国法律的惩罚。
故而“合理避税”的兴起,除要求政府反避税工作积极强化外,更要尽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并规范财务中介及代理机构行为,从而尽量使违规避税者变得无机可乘,让国家税款不因“合理避税”的恶意操作而流失。
(来源:齐鲁晚报,作者:侯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