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4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今年1月4日起,北京市放宽了对电动自行车上路的限制。交管部门透露,2月15日后交管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对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将?20元,对拒绝缴纳?畹,交管部门会依法扣留车辆。
据悉,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依法应当经登记并领取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对于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交警对驾驶人?20元,并当场收缴;驾驶人拒绝接受?畲Ψ5,由执勤民警当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扣留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扣留后,被处罚人持《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到有关交通支、大队执法站接受处罚并缴纳?畹模⒒钩盗。
同时按照规定,燃油助力车及电驱动二、三轮车属于机动车,但依法不予注册登记,并禁止上道路行驶。如发现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会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畹拇Ψ,并暂扣车辆。随后驾驶人持《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到工商银行缴纳罚款后,持罚款收据和车辆的合法来源凭证到违法行为地交通支、大队执法站办理发还车辆手续。对于车主未接受处理或不能提交合法来源凭证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后送机动车解体厂予以销毁。(李仲虞、杨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