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2月28日中午,美国NBA休斯敦火箭队刚刚完成了它在主场与犹他爵士队的一场比赛,这场比赛以火箭队的失败告终。在这之前的形势是,火箭刚刚经历了两连败,当时的总成绩也只是10胜15负,这使火箭进入季后赛的任务显得格外艰巨。因此,主场拿下近况不佳的犹他爵士,也就显得格外重要。
上半场结束,在麦蒂的出色发挥下,火箭领先了爵士5分。由此看来,火箭真的是取胜有望。但是,这时来了问题。什么问题呢?麦蒂的未婚妻突然要分娩,而且似乎情况不太顺利,需要麦蒂到医院照看。于是,麦蒂临时请假赶往医院照顾未婚妻,缺席了火箭队的下半场比赛。本就缺少了姚明,现在再少了麦蒂,火箭彻底没有了主心骨,第三节便被逆转,结局则无可避免地失败。
本来有希望拿下的一场比赛就这样输了,可以说,火箭离季后赛的大门又远了一步。在感叹这一切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当时面对那种情况的不是麦蒂,而是姚明,他会选择中途离开吗?
我想我们首先要看到,无论是麦蒂,还是姚明,他们都有很多的理由可以不离开,而最主要的一个理由便是集体的荣誉!很明显,他离开后,球队便不能赢得胜利,那么,也就是说,球队会因为他一个人的离开,而付出沉重的代价。于是,为了球队的胜利,为了集体的荣誉,他不能离开。同时我们似乎还可以看到,即使他们赶到医院,他们又能去做什么呢?如果未婚妻出了危险,他们也帮不上忙,那里的所有工作都只能由医生和护士们来做。这是使他们不能中途离开的更为充分的一个理由。
当然,还有不能使他们留下来的理由。而这个理由非常简单,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牵挂!因为人性!即使他们到了医院不能给他们的未婚妻任何帮助,但是,只因为他们到了医院,他们未婚妻的内心便会因为他们的到来而感到安慰!他们自己的内心也会感到安慰!
麦蒂因为后面这个简单的理由而选择了中途离开。然而,我相信,如果换成了姚明,十有八九,他会因为前面的原因而选择留下。
我想,这就是文化的差异!
由此我想到王治郅在国家队的被驱逐,难道那一事件不是因为我们的文化中有一些过分刻板、不近人情的东西而引起的吗?难道真的所有责任都在王治郅一人吗?难道有关部门给王治郅带去的惩罚甚至伤害还不够吗?而就在这样的过程中,在国家利益的旗号之下,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又受到了多么大的伤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