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4日电 据河南报业网-大河报报道,河南商水县“8·16”暴动越狱案昨天一审宣判,周留冰、康玉周、白二辉、刘银川、曾四群、杨安民6名越狱犯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审理的郑留洋等8名被告人因犯抢劫罪等被判处死刑;其他25名被告人因犯抢劫罪、盗窃罪等,分别被判死缓、无期及有期徒刑。周留冰等部分被告人表示上诉。
当日下午2时30分,就周留冰等人暴动越狱一案,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审公开宣判。由于该案涉及被告人及罪名较多,判决书厚达79页,法官宣读判决书用了1小时10分钟。此前,法院在印制该判决书时耗时3个小时,装订该判决书也用了3个小时。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留冰等6人使用暴力手段,集体越狱逃跑,致公安干警一人重伤、两人轻伤,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了暴动越狱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暴动越狱罪的罪名成立。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6月中旬,周留冰调到商水县看守所13号监室后,先后与本监室在押人员康玉周、白二辉、刘银川、曾四群、杨安民多次预谋,采取挖洞、用自制开锁工具捅锁的手段实施越狱,均未遂。
8月15日,6人按计划准备越狱。8月16日凌晨1时许,白二辉用自制工具将监室的内门捅开,周留冰来到天井内,二人将天井内的照明灯熄灭,并将外道门打开。按照事先分工,周留冰、曾四群、康玉周、杨安民冲进内值班室,对民警许某、苑某实施殴打。周留冰找到钥匙打开监区大门和看守所大门,与曾四群一起将民警魏某打昏。周留冰挟持值班民警洪某,伙同已冲出监区的康玉周、杨安民、刘银川、白二辉逃出看守所,分头逃窜。
在公开宣判结束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法院副院长张明山说,周留冰等6人暴动越狱案及其他33人犯绑架、故意杀人、抢劫、盗窃、故意伤害、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窝藏、窝藏赃物、帮助毁灭证据、收购销售赃物案,经过法院的认真审理,一审终结,实现了依法“从重从快从严”的预期目标。(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