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9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北师大附中学生周某在玩玩具枪时,误伤同学杜某左眼。杜某向周某和学校索赔近10万元。昨天,北京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枪就是暴力的,就不应该流入学校。不管三支枪是哪一支用于话剧中,学校都应该负主要责任。”周某的父亲在法庭上指责学校让枪支进入校园。
他认为,学校为排演课本剧让包括杜某在内的三名学生带了三把玩具枪作为道具。但是排演后,学校没有对玩具枪进行有效的管理,也没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提示,所以学校应对这起意外承担主要责任。
他承认周某对此事也有一定责任,但认为贪玩是孩子的天性,孩子对自己的行为没有预见性,伤害杜某是无意的。周家在杜某治疗期间也是积极救助,并垫付了7000多元的费用,已尽到责任。
学校承认在管理上存在疏忽,负有一定的责任,但不认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对杜家要求的近10万元赔偿,学校表示愿意承担其中的30%。
学校代理人说,排演用的枪没有子弹,周某拿的是另一把。举枪后,另一位在场同学提醒有子弹,但周某已经开枪。校方认为,周某已经年满16岁,可以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是周某误伤杜某,周某是侵权的直接实施者,应该负有主要责任。不应该把学校的管理责任上升到主要责任。”(王涛 郭晓明)
事件回放
学生玩玩具枪误伤同学
2003年10月23日,北师大附中学生周某在课本剧《雷雨》中扮演鲁大海,有向资本家开枪的剧情。排演结束后,不知枪内有子弹的周某将玩具枪指向同学杜某,向杜某左眼射了一枪,导致杜某10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