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八月三十日电 (记者 吴庆才 郭京霞)北京“交通蛀虫”毕玉玺受贿千万元被判死缓,向其行贿者也首次被判定有罪。今天号称在牌桌上一碰见毕玉玺就输得精光的北京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兰义因涉嫌向毕玉玺行贿一百四十二万余元,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三年。
据了解,北京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兰义,因为经常以玩牌输钱的方式行贿毕玉玺,得了个绰号叫“兰精光”。兰义与毕玉玺关系非同一般,可以说是交往甚密,甚至到了吃喝不分的地步,两人的交情至少已有十余年,毕玉玺经常出席兰义组织的酒局,并把自己的私房钱交给兰义保管,两人的亲密程度可见一斑。
毕玉玺出面帮兰义承包工程,让兰义赚了大笔钱,兰义为感谢毕玉玺,亦经常向毕玉玺行贿。兰义行贿的手段不外乎这么几种:玩牌时故意输钱给毕玉玺,高价收购毕玉玺受贿得到的烟酒等礼品,给毕玉玺存“私房钱”,毕玉玺强行“借钱”不还等。 除了向毕玉玺行贿一百四十二万元,兰义还向北京首发物业管理部原部长康秋生行贿七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兰义向毕玉玺行贿的目的,是为了承揽京沈高速公路、京开高速公路及北京市五环路、六环路工程配套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等业务,从中捞取好处,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鉴于兰义主动向司法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应认定为立功表现,而且他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获刑后,兰义表示量刑偏重,考虑准备提出上诉。